工程鉴定注意事项
对鉴定物的确定,及其实施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鉴定.
建议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对于工程质量,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可以拒绝对方的质量鉴定要求;即使未验收,工程已经交付,且对方已经实际使用,视为工程质量已经合格。
对于工程量,可以根据相关工程峻工文件进行工程量鉴定。
对方提出做质量鉴定可以由双方认可的或者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结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一定是有影响的。至于鉴定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还要看具体案情及双方情况,如有需要请来电,以便详细解答。
可以由双方认可的或者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