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交通事故伤者可出院了,次要责任方未主动调解
交通事故伤者可出院了,次要责任方未主动调解 各位资深长官
你们好~
我父亲2014年08月发生事故一个月,经过医院治疗;目前已达到暂时可以出院调养条件。
截止目前为止,医疗费用已花近10万元;我方占主要责任方;对方占次要责任方;对方前期只预交医疗费用1万元;现已符合出院调养条件;对方车辆公司一直未出面调解;只有保险公司来过两次;第一次探望、第二次告知就等鉴定结果出来后;也不知道是几个意思;交警目前自从鉴定责任书9月17日出具后;至今未组织调解;我方现在处于被动情况。
烦请各位资深长官指导
1.我方现在自行办理出院,院方资料需要注意留意那些细节;以便日后司法程序可用。
2.肩膀三处骨折、腿部小腿大小骨骨折;两处均位于右方;我想咨询下;现在我方如果自行办理出院;可以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嘛?
是直接拿着CT资料还有其他病历说明?还是需要经过交警方面出具证明方可到指定机构进行鉴定?
3.截止责任认定书出具一周以来;未组织调解;我方现在也打算最终进入司法程序了;请问我需要准备哪些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呢?
需要进行哪些举证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r040……(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09-25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