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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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的车子被追尾,交警判肇事车全责,肇事车主和司机不是一个人,车子本因送4S店修理,但肇事车车主和肇事司机不同意,因为我的车子超过年限,有30%自费。后送至修理厂。从事故发生到修理总共一个月。交车的时候没有修好,还有故障并且有明显维修痕迹,导致车子贬值折价。维修期间,对方没有任何道歉,态度极其恶劣,并且没有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体检费、交通费、通讯费、租车费、工资费等系列损失。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ster……(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9-2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