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爷爷去世47年,姑姑未对父母赡养幼年是我们父母照顾她们有权分遗产吗?
爷爷去世47年,姑姑未对父母赡养幼年是我们父母照顾她们有权分遗产吗? 我家是兰考县城关镇人。爷爷已去世47年,奶奶也去世35年。爷爷有仨个儿子,四个女儿。长子与1991年去世,次子1997去世,三子划为右派去新疆50年未归,在1998年去世。期间未对家中父母尽任何义务。生未养,死未葬。长女解放前出嫁今年已84岁高龄,次女50年前意外死亡。三女至今未嫁,四女儿72岁均在外地。因有老宅一处一直都是她们的哥哥和她们的侄子居住,与2009年8月份开发赔偿135万。按已去世老哥俩名义均分,我们俩大家一份为二。三个姑姑却将我们五个侄子告上法厅,要求给大姑,三姑,四姑,还有新疆的三叔各分10万元,我的四姑年幼比我们晚辈大4-6岁,生活多是靠着她们两个嫂子来照料抚养,后来上学都是哥哥交的 学费。以后因工作繁忙也未对爷奶尽过赡养,甚至在奶奶病重时给三姑姑打电话,她都未回来并声称:“她不死别叫我”。我只知道乌鸦还知道反哺,羊羔还知道跪乳。可是我们的姑姑们竟然把她整天喊着长嫂如母的孩子们告上法厅。恐怕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们长嫂如母的二嫂到死还念叨什么时间过堂这句话。我们想知道一下这样的姑姑,叔叔们有权分割遗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在何方(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0-12-07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