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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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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在成都道和南京路交口处,我车是顺行右拐,有一辆出租车从我左后方超车右拐并为发出超车信号,他车右后方与我车左前方发生碰撞。交警的事故认定是55责任。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n896……(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0-12-07 11: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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