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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尊敬的大律师:我妹妹在2011年4月4日起在某公司的两个工地上班,在甲工地约定每天工资80元(该工地已结束),转移到乙工地每天工资100元,直至4月9日加晚班后回家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认定为工伤。请问:1、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是按2011年还是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2、供养亲属抚恤金。妹妹仅上班几天时间,是参照死亡前12个月的工资计算,还是参照死亡前80元/天或100元/天的工资计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u802……(重庆)
提问时间:2014-09-2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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