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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老人将遗嘱中的财产处置做了更改,应当如何设立新遗嘱?

老人将遗嘱中的财产处置做了更改,应当如何设立新遗嘱? 父亲去世后,我独自照顾母亲20余年,母亲立下的遗嘱,百年之后将我们现在居住的两居室(此房产全部归母亲所有,市值约500万)赠与我一人,此份遗嘱已获得我其他兄弟姐妹的签字,但未公证。

我的儿子(独生子女)去年婚后,与我们挤住此套两居室内,现经我与母亲和儿子商定,决定帮助儿子买房。方法如下:将母亲名下的两居室由儿子购买,儿子从银行贷款300万将两居室购买,300万贷款由银行划入母亲账户,母亲再用此300万购买一套一居室,写母亲名字,百年后由我继承。儿子儿媳获得现在两居室,同时需要还贷300万。

请问,这样操作后,母亲应如何重新写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希望能尽量让我的几个兄弟姐妹容易接受,不会横生枝节。

请各位律师老师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lff10……(北京)
提问时间:2014-09-23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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