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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我的“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解除吗?

我的“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解除吗? 我在2000年将一片杉木林转让给别人砍伐,转让协议内容是:《转让协议》;本人(甲方)在香山的一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双方立定协议如下:(1)价格每立方米300元整。(2)乙方先付定金500元给甲方,余数到砍伐时再付清。(3)甲方实收乙方每立方米300元的杉木款,其它一切手续由乙方负责。双方签字;。。。。时间过去很多年了,乙方也没有来跟我商量砍伐的事,因此至今没有砍伐。现在杉木价格很高,本人请问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现在想解除协议可以吗?(注:我曾经咨询了村委会,村干部税这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因为个人无权转让杉木林,再说你们也没有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要负赔偿责任,如果是我本人违约最多也是反还双倍的定金。)请问村干部说的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47211……(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4-09-2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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