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商品房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因开发商维修造成的损失
商品房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因开发商维修造成的损失 12年交付的商品住宅,14年8月份的时候厕所漏水渗透到楼下。
开发商8月26日开始维修,来过7,8次,修了还是漏,修了还是漏(其中有几次因为厕所水未干,不能作业),一直到目前尚未修好,9月22日开发商说终于找到漏水根源,保证9月26日修好完工。
维修期间一个月左右时间因为漏水,淋浴房地砖全部敲掉的,导致不能洗澡。这一个月期间开发商只免费提供了小区会所洗澡,但是小区会所晚上8点就结束了。
9月22日我向开放商对维修期间给我造成的生活不便,以及维修时的误工损失提出索赔,开放商回应不予赔偿。
请问我能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0078……(上海)
提问时间:2014-09-23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