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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与人发生争执被对方用物品打致轻微脑震荡

与人发生争执被对方用物品打致轻微脑震荡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与人发生争执并被对方打成轻微脑震(有病历本为证)选择报警110.私下调解没有达成共识。警员说要是对其进行拘留对不可不用出医药费用,对于这点我不明白,特向你咨询:
   1.为何对方不用付医药费用?
   2.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寻求怎么样的法律援助?
   3.事实求实的情况下怎么样处理方法对我才是最有利的?
   4.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镇爱琴(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9-23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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