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官司怎么打?
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我的补充: 2014-09-23 08:57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没有道理,有生效法律文书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买卖成立,卖方要履行附随的协助过户义务。建议直接起诉。
你好!
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处理,对方有配合过户的义务。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对方是无理取闹,可以起诉他,胜算的把握大。集资房屋转让的是房屋所有权,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对方的说法没有道理,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合同会得到法律的尊重,放心
没有道理。协商无果,可以起诉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