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两家公司合并后,拖欠所有员工三个月工资应该怎么办?
两家公司合并后,拖欠所有员工三个月工资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是由两家股份制公司共同投资发起成立的(以下用A、B代表两公司),我们是隶属于A公司,跟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市场不景气,两公司之前有些问题,最终决定两公司合并,所以将我们所有A公司的员工全部转到B公司名下工作,A公司也不再插手管理我们任何事,而且A公司所有的高层领导也全部调回外地总公司。但是自从合并后B公司就开始拖欠我们所有人的工资,而且据了解,原B公司的的员工也没有发公司,所以是跟我们一样,截止到现在已经拖欠两个多月,到下个月10号就整整拖欠三个月了,而且我们每月还有工资外的各项补助钱(餐补、交通补助等),到现在也迟迟不给,甚至比工资还多欠了一个月。
现在我们想维权、讨要我们应得的工资和补助,具体怎么怎么办?
而且我们现在还担心,因为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和A公司签订的,但是自从转到B公司名下后,并没有更改劳动合同,如果我们去B公司讨要,他们会不会不承认?但是自从合并后我们确实归B公司领导管理,我们应该如何收集证据?请各位律师答疑解惑,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熊哈密达(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9-22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