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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性生活不协调能作为理由提出离婚吗?

性生活不协调能作为理由提出离婚吗? 结婚两年,感情一直都很平淡,没有一点滋味可言。婚后半年丈夫做了包皮手术后,开始心理有障碍,早泄,并查出精子质量低,开始回避性生活。目前为止已经有大半年没有那种生活了,即便是手术前,也是一个月最多两次。再加上家里矛盾也很多,争吵,没有话说,像两个陌生人一样。家里催着要孩子,我有苦难言。被亲戚数落,我想提出离婚,可是丈夫不同意。不知道我因性生活不协调提出离婚到法院,给予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张小剁(河南)
提问时间:2014-09-20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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