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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打架赔偿

打架赔偿 政府单位的事业编科员与他人发生争执,别人先动手打人并手持木棍准备打科员,科员见势也拾起一截木棍将别人头打了一下致头破流血,缝了三针,科员先给了5000元让其住院治疗,受伤者在住院1周后出院,花费3000多,现在受伤者又找该科员单位领导要求该科员再赔1万5千块,(受伤者经营一个很小的商店)请问该科员怎么办?从法律上讲应该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漠漠子(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0-12-06 14: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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