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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成立吗

非法经营罪成立吗 我们是广西源益鑫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员工的家属,广西源益鑫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在广西南宁成立,董事长颜凤初,主要是投资、消费、返利的一种经营模式,工商、税务所有手续完备、齐全,是一家合法的公司,全国有十几家分公司。北海分公司与2009年初成立。2010年3月26日,北海公安机关根据涉嫌传销案,将分公司所有的员工11名全部刑拘。在刑拘27天放了3名员工(她们只工作了3天到一星期,)其余8人宋雅(聘用总经理,不是法人)梁洪源(副总),刘兆昌(副总),安东(讲师)赵之源(会计),王超燕(出纳),曾彭(录入员),屠福彦(文员),刑拘至今。他们分别在2009年9月后,在北海分公司成立后,有完整的经营手续,工商税务完备,陆续被公司聘用上岗,最短的才工作不到两个月。都是普通百姓人家,在北海当地也没有什么关系,大家觉得打工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说清楚后,自然公道在人心。再说他们也够不上传销的条件。结果8个月后,又传来他们将被起诉,罪名是非法经营罪,能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xr693……(新疆)
提问时间:2010-12-0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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