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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这种情况可以以担保时效过了为由免责吗?

这种情况可以以担保时效过了为由免责吗? 甲向乙借款80万,找丙担保。借条上写2010年12月借款,一年内还清,同时以丙门面的货作保证,丙也签字作担保。但是后来甲跑了,到现在2014年7月乙向法院申请了丙诉前财产保全,丙的工资卡遭冻结了。期间四年乙从没有找过担保人丙。如果债务人甲最后一次还款是2012年12月,但是债权人乙这几年一直没有找担保人丙还钱,请问到2014年7月起诉担保人丙,丙还会承担责任吗?丙可以以担保时效过了为由免责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chel……(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4-09-1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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