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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口角,双方动手,算是什么案件,派出所如何处理?

发生口角,双方动手,算是什么案件,派出所如何处理? 因停车问题,双方发生口角后被对方打,我还手打了对方一下后,被对方打倒,派出所判定打架斗殴,双方罚款各5000,没有单据。请问,派出所处理是否得当。没有单据是否正常?是否可以追回罚款。让挑事者道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mz216……(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9-18 18: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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