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对方货车违规停车造成死亡竟然不负一点责任吗?
对方货车违规停车造成死亡竟然不负一点责任吗? 2014年7月22日下午一点多,下暴雨,我父亲驾驶小面包车行驶在一建材市场的马路上。不知是何原因撞向了停在建材入口附近的货车上。货车从早上8点多就停在路边,而且路面有禁停标志,交警也有照片取证。当时车头凹陷,卡在货车里,消防解救了20分钟才把人拉出来,抢救医生在旁边干等待了20分钟无法实施抢救,最终由于内脏出血过多,错过抢救时间死亡。由于下暴雨,路面行人极少,无人看到车子为何撞上去,附近几个监控到了公安也调不出来,无法断定车子撞去的原因。最终的交通鉴定书确判我父亲全责,对方只判了行政处罚。这个判定符合法律法规吗?!我们家一条人命没有了,我们已经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对方的违规停车却什么责任都不用承担?!还请律师给予方向和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apef……(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4-09-18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