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如此捐款方式是否合法?
如此捐款方式是否合法? 我们是农垦农场的在职职工,于2013年教师节前号召全场在职职工为农场受灾水稻户(含有外来水稻户)捐款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人受灾,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是应该的。但是也应该在我们每个职工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既然是捐款,就不应该定数额。定了数额就不能说成是捐款。本次捐款说是“自愿”,实际就是不成文的“行政命令”。
农场要求:农场场长、书记、副场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等都有定额捐款。学校校长4000元,副校长3000元,高级教师1700元 ,中级教师1300元,初级教师800元。
当时绝大多数职工都非常不理解,既然是捐款,就应该自愿,为什么还要定出级别数额?并且这个数额这么大?是一般家庭较难承受的,并且有的职工家中还有购楼贷款。但是碍于农场的要求,还是以大局为重,绝大多数职工违心的在农场印好的自愿捐款栏内,如数按要求的签字。后经过多方面了解及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得知严禁各地乱集资乱捐款。农场以不成文的行政命令,要求职工捐款应该是不合法的。并且在违背了捐款人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看似合理合法。既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都播出严禁乱集资乱捐款的规定,我们要求返还我们被自愿的捐款。(据说这笔捐款当时根本就没有用于救灾,现在还存在银行里。)如何进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lhwwr(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4-09-18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