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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北京华都肉鸡公司的一名员工,现在遇到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我们住的是单位和我们共同出资的简易楼,没有房产证,现在单位好像要占地,单位又出台一个新协议,其中一条写明如遇开发商占地不需跟单位和国家要任何补偿,请问这样的协议合理吗?现在还用不买电来要挟我们,我们这些员工该怎样办?这样的协议该不该签?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王香(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05 23:2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同红律师
2010-12-05 23:55
属于侵权行为,建议您请律师代理,如有其它问题可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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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
2010-12-06 08:41
有权拒签协议。
可以起诉要求配合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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