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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方不寄钱回家,可以视为不抚养孩子吗?可以起诉吗?

男方不寄钱回家,可以视为不抚养孩子吗?可以起诉吗? 育有一男孩,跟随我在家,如今男方要求离婚,人在外地打工,一直不回来,从这个月开始不寄钱回家,并且有短信:“从今天起我不会给你一分钱。”这样可以算是不抚养孩子的证据吗?可以起诉他吗?有什么时间限制吗?他说孩子不是他的,可以告他诽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nk11……(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4-09-17 21:3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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