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同居后怀孕了未到结婚年龄,男方以女方无能力照顾自己为由,说1月付5千元给女方父母

同居后怀孕了未到结婚年龄,男方以女方无能力照顾自己为由,说1月付5千元给女方父母 同居后怀孕了未到结婚年龄,男方以女方无能力照顾自己为由,说1月付5千元给女方父母,但从未履行,还让女方父母承担房租等费用,并且说给彩礼5金生完孩子再给。女方知道不会给,而且还要自己家人承担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孩子生下后男方曾不止1次的捂小孩的脸部,照片也有,但那是7月2十9日的,从那天后两人正式解除同居关系,现在不知男方在何处,请问这样还能找他索要抚养费吗,他说了要女方自行承担,其母亲知道女方要生了才来还索要钱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9-17 12:38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