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居家住房漏水赔偿问题
居家住房漏水赔偿问题 我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出去,租户使用过程中第一次阳台门没关好下大雨人不在家导致雨水泡了卧室地板连带导致楼下天花板渗水,经协调赔偿楼下1000元。第二次洗手干区面盆水阀漏水导致又一次漏到楼下,面积比上次大一点,楼下要求赔偿3000,经多次协调不肯让步。租户提出赔偿2000楼下不同意,租户提出将新旧漏水印迹全部维修好(旧印迹租户已进行了赔偿),请来维修师傅说两天可以完工,费用1500,楼下同意但要求租户期间安排在外至少住宿10天,2间房,租户觉得不合理,以致事情过去大半年仍未协调好,我们在其中多次协调楼下阿姨不肯让步。请问律师:
1、我们还可以通过哪些办法解决此事,请派出所民警协调可否。
2、如果楼下起诉是否是对房东进行起诉。
3、从法律的角度是否房东也应承担责任,有具体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ing……(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9-17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