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1下外地户口在苏州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这是可以在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办理的
你好,双方居住满一年以上是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为固定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直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是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我的补充: 2014-09-17 08:27
居住地或是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在苏州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苏州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应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