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我这样找总经理面谈算不算已提出异议(还是要用其它正式的途径如邮件、文件等方式)?
请问:我这样找总经理面谈算不算已提出异议(还是要用其它正式的途径如邮件、文件等方式)?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第11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想再问一下:部门经理对我口头提出“我若不服从派外地工作,则要给我调岗降薪”,当天我就找总经理面谈,提出不接受“调岗降薪”的做法,并实际不履行。请问:我这样找总经理面谈算不算已提出异议(还是要用其它正式的途径如邮件、文件等方式)?跟据以上司法解释,会不会过了一个月后,被认为我没有提出异议,届时无法维权非常被动。请提出专业建议?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aozq(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09-16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