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在本村要求享受村名同等待遇
您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与男性享有一样的土地使用权利、宅基地审批权,嫁城妇女按照相关政策不能申报户口的,原居住地不能收回已有的土地使用权;嫁城妇女及其随母子女的户口都在农村,仍享受村民待遇。
因此你们有权享受拆迁份额。如果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最关键的还是要将就斗争策略。
详情可来电来访。
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