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提前解除合同该如何处理
租房合同提前解除合同该如何处理 合同第7项注名: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须双倍反还履约金予乙方:如设计装修或其他费用的赔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乙方在已付首期租金期间提前退租的,租金、履约金不予退回,押金按实结算;乙方在付第二期租金后提前退租的.履约金不予退回,甲方已收的租金、押金按实结算.
那现在问题是这样的。首付租金我已经租满,我现在是刚交了第二期总共3个月的租金,但现在只租了15天.然后临时有变动,所以才向房东提出要退租,但按合同上面,应当退我2个月的租金以及押金.总计6000元.履约金不予退回,但房东说我没有30天跟他通知,所以要再扣我一个月的租金,请问这样合理吗.希望好心人士帮忙解答.如果不予退回,我报警可否有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eisha……(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4-09-15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