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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姓名彭雾,从事汽车维修工作。2014年3月15日经师

你好, 姓名彭雾,从事汽车维修工作。2014年3月15日经师 你好,
   姓名彭雾,从事汽车维修工作。2014年3月15日经师傅(舒某)介绍到他(张凤林)1朋友所开的汽车修理厂工做,经面议协商月工资1800元/月,每个月4天休息,并承诺工资每月15号按时发工资,未签任何劳务合同。

  从3至月15日开始工作后延至4月30日时发工资900元,借口为压半个月工资面议时未提及。

  往后每月15号发工资时都以没钱为借口拖延1个月或两个月发放部分后再补上。

  因工资拖欠导致生活据节,实在难以忍受他满嘴借口,至7月25日下班后向他提出辞职,经协商中向他抱怨工资拖欠和他信誉时,他提出保证明日下午向我发送工资,但我提出即从今日后起便离职,经他同意后便于7月25日后离职。

于2014年7月25日后1直向他索取工资,3月15日至4月1日的押金900元和5月15日至7月25日的工资2400元,共计欠我工资3300元。多次向他索要工资至今均以过几天给或没钱为借口拖延,至今工资未果!,现以不接我电话,

至今未报警和投诉,证明人有黄某现仍在公司,和另1个位难以忍受张某拖欠工资的王某以离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华坚国际汽车城)

  请问该如何通过法律索取工资和对他进行投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4-09-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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