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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丈夫初婚,生育了一个女,我是四川人,我先生是重庆的!我女儿的户籍在重庆请问,如果我再生一个孩子上在四川,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XNG5959(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0-12-05 13:3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喻远军律师
2010-12-06 13:25
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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