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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对方拿了钱,说合伙做生意,但是钱后来私自用了,1年后写给对方借条

向对方拿了钱,说合伙做生意,但是钱后来私自用了,1年后写给对方借条 向对方拿了钱,说合伙做生意,但是钱后来私自用了,1年后写给对方借条,现对方告我诈骗,诈骗罪成立吗?公安局向我老公作笔录,老公说我骗得钱了  到医院看了  医生说过几天复查  当时拍片子两人总共看了45百块钱  请问这样情况怎样赔偿  大概赔偿多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9-15 13: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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