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吗?
这样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吗? 之前有一朋友和我老公合伙做生意(暂时还没注册公司),我们共同租了间房子办公及居住都在一起的。前期他基本没有投入什么基金,大部分是我老公投入的。但最近收入不怎么好。我和老公上个月20号回了老家一趟,2号那天晚上才回来深圳。3号下午6点我和老公回我妈妈家里吃饭,晚上10点左右回来,发现我老公的手提电脑和共同购买的一台台式电脑不见了,我们的第一反应是被小偷偷了。想给他打电话,却关机,到他的房间看,他的所有私人物品都没有了。这才知道是被他拿走的。刚好我们邻居带客人来看房,我就顺便问了一下,邻居说在我们回来没多久前他看到我们门口有两个男的在开门(注:另一男子是那合伙人的朋友,说找工作来我们这里住几天,因为之前认识,所以没多在意什么),身体外形跟我们描述的一样。我老公就追出去也找不到人,赶紧报了派出所,安排了一个队长给我们录口供,我们都已经把那合伙人的身份证号码都提供给他了,可他却回答我们说,这个损失的金额太小(大概是5-7千左右),立不了案。我们说尽量帮我们申请申请。可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给我们回复。
请问一下,1. 这样的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吗?2. 损失的金额小,就不能立案吗? 3. 已经提供了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都不能追查?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iju……(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05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