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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老板欠我相机不给,声称拿走相机的人在外地,相机并没有丢,一直让我等。

老板欠我相机不给,声称拿走相机的人在外地,相机并没有丢,一直让我等。 我于2010年11月16日离开了一家乐器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老板迟迟拖欠我价值(原价)4500,(现价)3000多的单反相机不给我,说哪走相机的人在外地,相机锁在他家的保险柜里。我家长找他,他说等五天,又一周过去,他说买一台赔偿我,可我没有见到。他说怕我不喜欢,退掉了。我再次找到他,他说还让我等,12月份还不一定能不能给我。我有欠条,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前,落款儿是我本人签名和他公司的公章。我还没有报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u3k(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0-12-05 08: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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