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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我们认识一个多月就在一起同居了,同居后发现男方有家庭暴力倾向,两人性格又和不来,已经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了,现在分手了,他还总来纠缠我,因为他的生活困难,我自愿给他一万五千元经济帮助金,现在我已经有了新的家庭生活得很幸福,我怕他以后还来找麻烦想同他签一份合同。应该怎么写?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DNn3543(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12-05 07:3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0-12-05 08:50
答: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愿给付一定数额的经济帮助,法律并不禁止;因此,可以按照各自的意愿详细列明各项条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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