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咨询个问题,前两天我和四位朋友送5辆新12米45座大巴车到重庆,途径包茂高速,从陕西与四川交界处领卡进入四川境内,在邻水县刘家坝出口下高速,因我们把大巴车核载45人的标志遮挡住了,头车提供了车辆38座交强险单据,误导了收费员按照38座车收费,每辆车少交了几十元的通行费,在最后一辆车把通行卡交给收费员时被识破了,前面车因出站后看到下面山区公路太窄,不适合我们开的大巴车通行,就重新上了高速,上高速后收费员把我们几辆车扣下了。当时我们就提出按正常车型补足车辆少交的通行费,收费站不同意,让按照四川高速公路最远端的距离补交通行费,沟通了几个小时没有任何效果,因第二天要把车辆交给客户,我们拖不起就让家人把款打到银行卡上,按照收费站的要求每人写了保证书,每辆车补交了1777元通行费后放行!我想咨询点是:收费站的做法正确吗?如果收费站做发的正确,我们无话可说,甘愿接受惩罚,如果收费站做的不对我们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xl330(四川)
提问时间:2014-09-13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