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用国家《传染病防治法900804肺结确诊标准》能不能推翻鉴定结论
用国家《传染病防治法900804肺结确诊标准》能不能推翻鉴定结论 我孩子因患肺炎,被结防所错误确诊为肺结核,误治三年半,引起医疗官司,经河南豫天鉴定所鉴定鉴定结论是,诊断有依据,但存在过错,过错“1.肺结核的诊断缺乏确诊依据”可国家《传染病防治法900804肺结确诊标准》中的首句是“凡符合下列各项之一者”便可确诊为肺结核。就是说只要有一项符合标准的,就可确诊为肺结核。那么鉴定中的缺乏也就是说没有一项符合国家标准的了,我能不能用此推翻鉴定结论,须说明的是,鉴定书中没有写明鉴定是依据任何鉴定标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坏(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0-12-05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