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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社局强行中止我申认合法吗?《贵州省工伤认定管理办法》

仁怀市人社局强行中止我申认合法吗?《贵州省工伤认定管理办法》 仁怀市人社局强行中止我申认合法吗?《贵州省工伤认定管理办法》第5条第十6条之规定是违背《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吗》望法律专家们告诉我们
        请为我们主持公道,我老公冯邦林是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工人,该公司未给交任何保险,他于2014年4月28日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被该公司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殴打致死,我向贵州省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亡认定,我向该单位提交了包括公安部门的证明,现场3位目击者的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可仁怀市人社局却以种种理由两次中止申请认定,现我们根据《贵州省工伤管理办法》第5条,第十6条之规定申请撤销,该局有关领导竟然说这两条法规是违背《工伤保险条例》之有关规定的,并要行文呈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示、为使真相让省厅领导了解、特发布出来、也望同情者及懂法者予以声援、表示衷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4-09-1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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