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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家姨妹因第3者插足在其丈夫的利诱下作了第2个孩子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家姨妹因第3者插足在其丈夫的利诱下作了第2个孩子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家姨妹因第3者插足在其丈夫的利诱下作了第2个孩子,3天后他以各种借口离家在外与她同居足1年多了,各种证据我们都有,这1年间男方没给过孩子1分生活费,岳父癌症2次手术,岳母积痨成疾住院,孩子5岁,女方因流产后体弱多病不能工作,1家人在1年的时间内全乱了,而且女方在家作生意时所有收入全部交给南方作周转了,现在他起诉离婚了,我们可以要求法官不分给他1分钱吗?这1家子太苦了,男方是1分都没有来这的,在这站稳后他们全家除父母没来唐山全来了,我妹带她们做生意,第1个孩子早产1个月就是因为带他们去北京进货趟路子累的啊!请问律师,我们能请求法院不分男方1分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
提问时间:2014-09-1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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