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关于追讨受害损失的问题
关于追讨受害损失的问题 一名小孩甲某突患奇症,家里花光积蓄都还差20万才能将病治好。甲的舅舅乙某非常着急,于是就以投资为名从丙某处骗到10万元钱,又偷了邻居丁某价值12万元的古董变卖,最终凑齐20万元交给小孩甲的父母,并谎称这些钱是自己的积蓄,小孩的父母不愿白要这些钱,乙就称以这笔钱高价买下甲某父母房子10%的产权作为交换。后来案发,虽然公安机关立了案查清了是怎么回事,但就是不找甲某的父母追钱,请问公安机关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chine……(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4-09-1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