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湖南省邵阳兴昂国际城第二期工程 施工承包协议
湖南省邵阳兴昂国际城第二期工程 施工承包协议 湖南省邵阳兴昂国际城第二期工程
施工承包协议
甲方:湖南邵阳兴昂银信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兴昂国际城第二期项目5万来建筑工程及相配套的工程交由乙方来承建施工,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邵阳大道财神路兴昂国际城第一期工程旁,占地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
二、承包工程及范围:
1、乙方承包房屋建筑工程量不少于5万平方米及该5万平方米房建工程内的土石方工程、地下管道工程、路基及路面硬化工程。
2、承包范围;甲方提供的工程正式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等,均属乙方承包施工范围。但电梯,消防工程、小区及楼盘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与绿化工程,配电与备用电梯工程不在承包范围内。
三、承包及结算方式:
1、乙方实行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1、本工程结算建筑工程按湖南省2006年建筑定额的取费标准全额取费结算,相关配套的土石方工程,地下管道,路基及路面硬化按湖南省2006年市政工程的取费标准全额取费结算,不上浮不下调;人工费按施工同期的文件规定平均值计算;材料按施工同期定额站发布(工程造价文件)价计算。
四、信誉保证金的交纳,返回及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先打入甲方基本账户350万元信誉保证金,剩余150万元信誉保证金进场开工后支付。
2、甲方承诺;
①从双方签订本协议开始,4个月内乙方进场开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知和具备开工条件为准)。
②从双方签订本协议开始,4个月内工程不能正式开工,则甲方应向乙方付月息3%(计息时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4个月后至工期正式进场开工日止)。
③如果甲方将该工程项目自留施工或发包他人承包施工,致使乙方不能承包工程或承包的工程量少于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甲方愿承担违约赔偿金500万元。
3、乙方正式进场开工,则500万元信誉保证金甲方停止支付利息,在前期条件规定4个月内开的,乙方免收利息。信誉保证金按如下时间返回,甲方拿到房屋(预售许可书)后第一个月内返回200万元,第二个月返回200万元,第三个月返回100万元。
4、工程款的支付:
①乙方垫资施工至±0.00:甲方收到乙方工程清单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总价的70%给乙方;
②正负零以上,每月25日做为施工计量截止日,甲方收到乙方施工计量清单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月工程造价的80%给乙方。
③工程从施工之日起,甲乙双方在三个月内办好竣工决算手续,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的97%。
④余下3%工程款三年无质量问题,则分三年支付。第一年支付5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总共时间为完工后的三年内)。
五、乙方信誉保证金及工程款支付的保证措施:
1、从乙方支付第一笔信誉保证金至项目未开工阶段,甲方以第一期所建房子(按物业销售均价70%作担保,或以本项目土地使用证作担保(在土地使用证到手的前提下)。
2、从项目开工至房屋预售前,甲方以本项目所建的房屋作为乙方信誉保证金及工程款支付的担保。
3、从预售至97%工程款到位时段,甲方以本项目房子(按物业销售处均价70%售价(作担保。
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兴昂国际城第一期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条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请问这份协议有问题吗 保证金有保障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mm359……(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4-09-1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