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教师工伤与绩效工资
教师工伤与绩效工资 本人于2009年12月23日下午5点40分放学时按学校要求护送学生离校上51路公交车后,与最后最后一批被护送的学生同乘51路公交车在汽配城站下车时(6:20分左右)摔倒车门下,引起左手骨折,我按医院诊断证明向学校递交了休假治疗报告并得到准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而我校在发放2009年教师基础绩效工资的70%部分里按病事假按天扣除了我工伤治疗休假期间的课时津贴费,班主任津贴费和基础绩效工资,后又在发放30%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时按缺勤天数扣除了部分出勤奖励工资,后又在年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按缺勤天数扣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于我的工伤假涉及到跨年度,2010年按缺勤天数除以2为实际缺勤天数在全年出勤奖和年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发。
请问律师我能否通过劳动仲裁赢得我被学校扣发的所有绩效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歌颂英雄(新疆)
提问时间:2010-12-04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