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关于借款时间的判定

关于借款时间的判定 10年一对夫妇向我方借款5万元,当时因为彼此熟悉未写借条,而后该夫妻离婚,我方怕他们不还款,于是补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借款时间是10年也就是他们离婚前的,借条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现我方将他们夫妇都告上法庭,因为涉及是否是夫妻关系存续期内的共同债务,需要对借款的具体时间进行认定,只有借条的话,法庭会怎么判?因为当初是现金交割,没有汇款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92042……(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4-09-11 17:4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