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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你好,三个月前借给了一家投标公司80万作为其投标保证金。当时借钱时说好借一个月,利息2分。一个月后没还钱,他要求继续借一个月,后来类似情况又借了一个月。总共借了三个月,第一个月利息2分,第二,三个月算3分。现在三个月过去快一个礼拜了,依然是说没钱还,想要继续给利息。可我现在只想把本钱拿回来,不想再借出去了。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吗?借钱只有电脑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如果需要叫他现在打借条,要怎么写对我们有利?还有时间是要写三个月前,还是从这次到期依然没还的那天算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vi543……(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9-11 13: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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