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电动车事故后赔偿处理问题
电动车事故后赔偿处理问题 请问,双方电动车迎面相蹭,对面电动车三人,其中一人脚掌蹭伤,对方提出去医院验伤,当时朋友惊慌,害怕被敲诈,驾电动车离开,后边对方追上。被追后,又被对方殴打。朋友报交警,警察,都未立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医院验伤对方为脚部轻微骨折,医院建议静养三个月。去医院检查,药品费用为朋友支付。至今已有一个半月,恢复良好。有呼叫交警,但未划分责任,现在对方提出误工费,营销费,材料费,药费赔偿全部要求朋友出,朋友认为不合理。请诸位帮忙分析分析,朋友该如何应对,若协商不成,诉讼前景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克华莱(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4-09-11 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