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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三改一拆强行霸占我家房子

利用三改一拆强行霸占我家房子 我家在浙江农村有82年的老宅,84年交了罚款,收款的名目为临时建筑使用费,但收款适用文件是罚款的文件,现在镇政府在没有公示,没有经过我家同意的情况下把那块地批给别人做宅基地,强行拆除。没有任何赔偿。请问我们交的钱算罚款么?他们的宅基地是合法么?法院能立案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气愤的人20……(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4-09-10 21: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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