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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纠纷如何解决

民事纠纷如何解决 甲某为出租车司机,年龄58岁,乙某为在天津本地工作的东北人,年纪20出头。案发当天乙某和其女友搭乘甲某的出租车到杨楼村附近,途中经过中石油桥,乙某及其女友二人没有提前向甲某提示走桥下,甲某开车走了桥上,下桥后乙某对甲某走桥上提出疑义,认为甲某绕路,但甲某认为走桥下会堵车而且上桥之前乙某及其女友并没有给出提示,而且甲某也答应将乙某认为绕路多走的路程的车费从总车费里扣除,但乙某嘴上骂骂咧咧很不满意,甲某想回头问为什么骂街,乙某这时用手指戳甲某头部,甲某下车想与乙某理论为什么打人,乙某下车后不容分说上手打人,将甲某多次打倒,随后乙某与女友要离开,甲某上前索要车费,乙某随即从路边捡起石头将甲某头部打伤,此时有目击证人证明以某用石头打伤甲某头部,甲某报警,警方介入。 
  甲某头部缝了6针,想起诉乙某,派所调解未果,甲某的伤是否构成轻伤? 
  甲某如果起诉的话是在案发当地法院起诉,还是在什么地方起诉? 
  派所在什么情况下会会将此事提交法院裁决? 
  甲某起诉乙某前,乙某是否可以离开暂住地(天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jian……(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09-03-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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