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酒店摔倒。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酒店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酒店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的职责,是需要负责赔偿的。
有证据证明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起诉主张相关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