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律咨询,急,请各位律师指教
法律咨询,急,请各位律师指教 我们前夫在两面年前离婚,当时闹的很僵,当时我在某厂上班发生了婚外情,向前夫坦白了,前夫跑到我娘家要说法,之后我住回娘家,当时前夫扬言要叫那个和我婚外情的腿打断,后来我和前夫协义离婚,(协义上一个女孩归男方抚养,我一个月出100块生活费,直到18岁),之后前夫出去打工,我和那个同事结了婚。
现在,前夫回来说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我想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理的,我又没有逼他,都签了字按了手印,大家都应该守信用吧,也没不理他,现在前夫让小孩作为原告他作为法定代理人理将我告上法庭,他这样做对吗,能不能胜诉,法院会怎么判呢,他现在没有工作,什么都没有,我现在在一个私人企业打工,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会不会增加,法院又会增加多少呢?
原告:龚新怡 性别:女 2001年10月14日出生 汉族 新华路小学上二年级
原告法定代理人:龚必要 性别 男 1979年12月16日出生 汉族 襄樊市樊城区太平店龚州四组 电话13411674090
被告:李俊敏 性别:女 1981年9月16日出生 汉族 襄樊市樊城区衡庄二组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增加抚养费,每月600元生活费按月付给原告,并承担一半的学费,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
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理由,
2006年上半年,被告在三五四二工厂上班期间违背道德与同事(浆沙操作工衡艳波)有染,于2007年3月6日与我爸离婚,导致家庭破裂,给我爸爸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我爸受离婚打击后一厥不振,当时协义我由我爸抚养,被告一个月出100块生活费(当时签定的协义由被告拟写,我爸爸只想结束那种不堪其辱的生活),无法满足原告正常生活需要。离婚后被告对原告不闻不问,从未尽到做母亲的责任,离婚两年我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爷爷奶奶都巳60多岁,无能力抚养,爷爷每天接送我上下学,靠在路边卖菜维持我的生活,我爷爷现因积劳成疾时常发病,为生活费一事和被告几经协商未果,特此请求法院中栽离婚协义按实际需要答应我的诉讼请求 。
此致
樊城区人发法院
起诉人: 法定代理人:
年 月 日
他这样起诉的,法院会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我心巳碎(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09-03-25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