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追讨欠款
追讨欠款 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过程是这样的,我花5.8万元托人办事情,当时他给我打的是借条,如今事情没有办成,他反而由于诈骗罪被逮捕(他并没有为我们办事,而是把钱据为己有)。网上通缉的定性金额是30万,现在我想告他,请问:1、我以诈骗罪告他,还是以借钱不还告他?2、我去报案的时候该如何陈述事情经过能让我的钱尽量追讨回来?3、以您来看,我要回全额的可能性有多大?至少会追回多少钱?谢谢您。希望尽快得到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E7973(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0-12-04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