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没有五证开盘时交的定金是否有权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根据上述法规,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
建议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