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携带管制刀具砍伤后在医院还被威胁,敲诈! 求助
被人携带管制刀具砍伤后在医院还被威胁,敲诈! 求助 12月3日凌晨2点,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在一个街边的路边摊吃烧烤,因为小事情和老板吵起来,后来动手推了下老板!老板叫他女婿喊了两车人,下来六个人持管制刀具将我朋友头部腿部砍伤三处,后110来有两个协警,因为对方是社会人士,有点背景,和110有点关系,认识,当时110写了一个调节书,双方都签字事情就此了事。医药费也我们自己承但。但今天砍人的人找到医院威胁、敲诈让我们陪他6000元钱,说是把他衣服撕烂了。在医院就要动手打人,还找到其它几个朋友的工作单位威胁。说明天不给钱就走不出医院!于是我们到本地派出所报案,民警要管不管的,说让我们星期一去报案,说了半天才帮我们打电话联系到昨天晚上处理事情的两个民警,他们已经下班,就在电话里告诉我们他们已经给对方打招呼了,说对方不会在来威胁敲诈我们了就叫我们放心回去。什么手续都没有! 我感觉到事情没这么简单,说难听点处理事情的那两个民警和砍人的人认识,我现在想咨询下我的报案他们接受报案的标准程序对吗?还有我可以用什么样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安全!还有,砍人的人性质是不是已经构成刑事按件了,按理来说派出所必须备案是吗?朋友的家人很担心,所以深夜来咨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hcow……(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12-04 02:41